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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妮樺 - 研究成果與獎勵 | 2021-04-16 | 人氣:369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IIT計畫徵求

即日起至5/14(五)止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14(五)

二、申請資格:主持人需為院內專任主治醫師,共同/協同主持人則不限院內,但皆需修必臨床試驗所需時數。

〈時數說明〉6年內人體試驗相關訓練30小時以上+6年內醫學倫理相關課程9小時以上。

  (註:若為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需再另修5小時以上相關訓練)

三、申請案受理範圍:

  • 研究者自行發起之臨床試驗
  • 新藥研發、新適應症或醫材臨床試驗案
  • 無企業或其他政府經費補助

【IIT-8為優先補助對象】→計畫通過後需送審衛福部取得核准函

  • IIT-8說明

衛福部公告之醫療法第八條:指醫療機構依醫學理論於人體施行新醫療技術、新藥品、新醫療器材及學名藥生體可用率、生體相等性之試驗研究。

四、申請需檢附之資料:

  • 附件一:計畫書中文摘要
  • 附件二:人體試驗計畫書
  • 附件三:人體試驗研究申請書→此附件有兩處需簽名
  • 附件四:計畫核定經費清單→經費編列項目,請詳閱附件五,請主持人預先填寫,待通過後核定

【請分別轉成PDF檔Email195073@h.tmu.edu.tw繳交,附件三的簽名處,請主持人簽名後,掃描並合併後繳交】

五、經費補助:

  •    每件最多補助50萬元。

六、計畫通過後進度追蹤:

  •    2個月內取得衛福部送審證明即可使用經費,但不得收案
  •    6個月內取得衛福部及IRB核准函,可開始收案
  •    12個月內完成經費核銷→視情況得以展延(需經會議討論)。
  •    24個月內完成總收案量的50%,即可結案

【提醒】符合IIT-8之案件,計畫通過後,需送審衛福部,取得衛福部核准函,尚未取得衛福部核准函不得收案。

七、計畫聯絡人:

研究部 蔡妮樺、分機:3784、Email195073@h.tmu.edu.tw

 

  • 1) 附件一-計畫書中文摘要.doc
  • 2) 附件二-人體試驗計畫書.doc
  • 3) 附件三-人體試驗研究申請書.doc
  • 4) 附件五-110年附醫IIT計畫申請說明.pdf
  • 5) 附件四-計畫核定經費清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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