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5/14(五)止。
二、申請資格:主持人需為院內專任主治醫師,共同/協同主持人則不限院內,但皆需修必臨床試驗所需時數。
〈時數說明〉6年內人體試驗相關訓練30小時以上+6年內醫學倫理相關課程9小時以上。
(註:若為體細胞或基因治療人體試驗,需再另修5小時以上相關訓練)
三、申請案受理範圍:
【IIT-8為優先補助對象】→計畫通過後需送審衛福部取得核准函
衛福部公告之醫療法第八條:指醫療機構依醫學理論於人體施行新醫療技術、新藥品、新醫療器材及學名藥生體可用率、生體相等性之試驗研究。
四、申請需檢附之資料:
【請分別轉成PDF檔Email至195073@h.tmu.edu.tw繳交,附件三的簽名處,請主持人簽名後,掃描並合併後繳交】
五、經費補助:
六、計畫通過後進度追蹤:
【提醒】符合IIT-8之案件,計畫通過後,需送審衛福部,取得衛福部核准函,尚未取得衛福部核准函不得收案。
七、計畫聯絡人:
研究部 蔡妮樺、分機:3784、Email:195073@h.tm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