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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妮樺 - 服務申請與其他 | 2023-02-06 | 人氣:87

研發處公告

重要提醒:

一、 計畫徵求三院醫師請使用醫院e-mail帳號登入(@h.tmu.edu.tw、@w.tmu.edu.tw、@s.tmu.edu.tw)有任何操作問題請參考操作說明

二、 結案論文請務必依各醫院規定及執行同意書條文規範發表。

三、 申請人資格:資格不符之教師(計畫結案後兩年內未繳交論文者),除無法擔任計畫主持人,亦無法擔任共同主持人。

主旨:112年度本校與結盟醫院(附醫、萬芳及雙和醫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至112030817時前受理申請。敬請申請者進入『臺北醫學大學研究計畫申請系統』進行計畫申請(網址:http://rdsys.tmu.edu.tw/ApplyPlan/)。

說明:

一、本年度計畫申請類型分為個別型及整合型,凡結盟醫院專任醫師或醫事人員得以主持人身分與本校專任教師共同提出個別型或整合型計畫申請,個別型/整合型子計畫主持人需為合作醫院專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擔任,共同主持人需為本校專任教師或專任研究人員擔任。(醫院申請人一律使用醫院e-mail帳號登入(@h.tmu.edu.tw@w.tmu.edu.tw@s.tmu.edu.tw),勿直接用北醫帳號登入系統,以免身分判斷為學校教師而喪失申請資格)

二、本年度結盟醫院及學校計畫分為個別型與整合型計畫,北醫教師以申請個別型與整合型計畫各一件為限(本計畫與所有結盟醫院、北科大、台科大、台北大及海大計畫合併計算)

三、整合型計畫申請需由總計畫主持人依本校與合作醫院組成研究團隊,研提整合型計畫。整合型計畫除強調原創性及重要性外,需具備整合性、合作性或各子計畫間之互補性。每件整合型計畫應包含總計畫及三至五件之子計畫,且總計畫主持人需同時主持一件子計畫

四、北醫教師執行本校相關計畫(包含結盟醫院、結盟學校及新聘教師等)但未依各相關計畫補助辦法規定繳交論文者,不得申請新年度計畫資格不符合名單連結】。

五、結案論文內容需符合計畫題目,且每篇論文僅能作為一件計畫(包含結盟醫院及結盟學校)之結案論文。

六、申請整合型計畫團隊請先提供整合型計畫中英文總計畫名稱及總計畫主持人(maillilytung@tmu.edu.tw)

七、本年度計畫申請所需具備電子檔資料如下,若提具之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1.     計畫書一份。

個別型計畫:中文摘要(以一頁為限)、英文摘要(以一頁為限)研究計畫內容(以十頁為限)

整合型計畫:整合型計畫內容(以四頁為限)、子計畫中文摘要(一頁為限)、子計畫英文摘要(以一頁為限)與子計畫之研究計畫內容(以十頁為限)

2.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料表研究表現指標AB(請將研究論文積分計算相關驗證資料附於AB表後一併上傳含論文首頁、專利證書及技轉合約書,已被接受但未出刊之論文須附接受函或相關證明文件)

八、申請人填寫之研究論文積分資料經核對結果,若填寫不實將予更正,無法辨識者將取消計分;蓄意造假者,其研究計畫除不予通過外,並將送計畫審查委員會按情節輕重程度議處。

九、各醫院保有最後計畫審核及補助經費調整之權力。

◎ 各家醫院之相關規定如下:

附設醫院

一、申請人資格: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需符合下列規定:

1.     主持人需由附屬附設醫院之專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擔任,共同主持人需由本校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擔任。

2.     需分別由臨床研究人員及基礎研究人員擔任。凡具醫事專業證照,且已辦理執業登記者視為臨床研究人員。

二、 經費:

    1.    個別型:每件計畫以50萬元為上限(內含5%理費)

    2.    整合型:總計畫主持人需為附設醫院專任人員(含醫師、醫事人員、研究員)擔任,至少3個子計畫,至多5個子計畫,主要徵求內容如下:

.氣喘與胸腔醫學    .精準醫學

.癌症研究       .大數據

.兒童醫學

【重點提醒】欲申請整合型計畫之師長,因系統需設定,煩請務必〞先提供總計畫主持人與總計畫題目予研發處申請時才可勾選,煩請早提供,以免影響權益。

三、審查標準:

1.     研究計畫內容與主持人/共同主持人(擇高分者)究論文積分比為70%30%

2.     為發展智慧醫院,凡為AI相關計畫給予審核分數總分加2分,請務必於計畫名稱前加註【AI計畫】

3.     計畫主持人申請111年度科技部計畫未獲補助者,轉申請次年北醫大附醫計畫時,給予審核分數(總平均)2 (需檢附科技部申請證明於個人資料表附件) 

4.     配合最新評鑑基準4.2.2「研究計畫能適度納入住院醫師及相關醫事人員參與」,申請計畫時,請適度納入住院醫師或醫事人員參與研究之執行,且明列於計畫書之人力配置中,本年度符合該條文內容之計畫給予審核分數(總分)1分。

5.     配合最新醫中評鑑任務4.2.1有效管理及運用人體生物資料庫」,為鼓勵使用臺北醫學大學聯合人體生物資料庫(Biobank之資源,檢附計畫主持人前一年Biobank提領證明並於今年申請使用Biobank之計畫者給予審核分數總分加2分。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Biobank】,並將提領證明附在主持人個人資料表後一併上傳。

6.   本年度保障生理、心理、社會及靈性之全人照護品質4性質各一件計畫及教學型計畫,請務必於計畫名稱前加註類型:例【靈性之全人照護品質計畫】、【教學型計畫】。

四、執行期限:112.05.01113.04.30

五、成果發表:計畫執行期滿二年內,由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共同發表至少一篇原始著作SCI論文並分別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六、未滿30萬元(不含30萬元)計畫,論文繳交不限SCI類但需為英文期刊,不得為中文期刊。

 

萬芳醫院

一、申請人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需符合下列二項規定:

1.   主持人需由萬芳醫院之專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擔任。

2. 共同主持人需由本校專任教師或研究人員擔任(且不得為萬芳合聘之臨床醫師)。

二、 僅受理個別型計畫

三、 為配合最新評鑑基準4.1.2研究計畫能適度納入住院醫師及相關醫事人員參與」,申請計畫時,計畫書之人力配置中鼓勵加入住院醫師及相關醫事人員擔任協同主持人。達到此條件者,優先列入補助。

四、經費:每件計畫以50萬元為上限。

五、審查標準:研究計畫內容與主持人研究論文積比為70%:30%

六、 補充說明:

1.  本年度重點研究計畫主題為「老人醫學研究」、「再生醫學研究」、「精準醫學臨床模組開發」、「疫情時代研究 /Long COVID」、「創新醫材研究」、「人工智慧醫學研究」、「ESG(Environment /Social/Governance 社會環境治理永續)及相關者,保障名額各一件,請務必於計畫名稱前加註類型,例:【新冠病毒研究】

2.  提供非醫師之醫事人員保障名額。

3.  最多預核為三年期,如三年期計畫需還3篇論文 (結案論文歸還如第八項成果發表)  ,請務必於計畫名稱前加註【多年期計畫】。第二年是否補助將視期中報告決定。

4.  計畫主持人申請111年度科技部計畫未獲補助者,轉申請次年北萬計畫時,給予審核分數(總平均)2 (需檢附科技部申請證明於個人資料表附件

【多年期計畫者】不符合上述加分申請。

七、 執行期限:112.05.01113.04.30

八、成果發表:

本辦法補助之研究成果應由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合著為原則。於執行期滿後二年內繳交結案論文:

(1).若IF5,只需繳交1篇由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分別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且為合著之SCI原始著作期刊論文

(2).若IF<5,另需再繳交1篇由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合著之SCI期刊論文(不論作者序)。

雙和醫院

一、申請人資格:

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需符合下列規定(109年起修正)

1.   主持人須由雙和醫院之專任醫師、醫事人員或研究人員擔任。

2.   本院之「專任醫師」以主持人身份申請計畫時,其共同主持人須由臺北醫學大學專任教師擔任(且不得雙和醫院合聘之臨床醫師)

3.   本院之「醫學研究員」以主持人身份申請計畫時,其共同主持人須為本院專任醫師且具臺北醫學大學專任教職。

4.   本院之「醫事人員」以主持人身份申請計畫時,其共同主持人須由臺北醫學大學專任教師擔任(得為雙和醫院合聘之臨床醫師)

5.   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分別由基礎研究人員及臨床研究人員擔任(臨床研究人員為具醫事專業證照,且已辦理執業登記者)

二、僅受理個別型計畫

三、補助經費(110年起修正):「醫事人員一般組」每件計畫以20萬元為上限,「進階組」每件計畫以50萬元為上限醫事人員申請本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一般組】或【進階組】,每位醫事人員每年僅可擇其中一組提出申請,違者不受理。

四、研究計劃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但得編列國內差旅費,國內差旅費補助金額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10%並於申請時附上參加活動及會議相關證明。

五、審查標準:研究計畫內容與主持人研究論文積比為70%30%

六、配合醫院評鑑4.2.2基準「研究計畫能適度納入住院醫師及相關醫事人員參與,申請計畫時,應適度納入住院醫師參與研究之執行,計畫書之人力配置中可加入住院醫師擔任研究助理」,本年度符合該條文內容之計畫,給予審核分(總分)1

七、112年度以下列方向之主題申請本計畫者,『擇一』給予審核分數(總分)2

(一)   規劃後續將發展成為符合醫療法第8條「醫療機構依醫學理論於人體施行新醫療技術、新藥品、新醫療器材及學名藥生體可用率、生體相等性之試驗研究」定義之研究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發展IIT-8】,以利作業。

(二)   規劃後續將發展為產業研發導向之衍生新創計畫。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產品研發】,以利作業。

(三)   預計使用北醫臨床數據資料庫執行研究之主題。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TMU臨床資料庫】,以利作業。

(四)   高齡相關之研究主題。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高齡】,以利作業。

(五)   精準健康相關之研究主題(請參考「精準健康」定義:基於個人基因型或是基因表現、環境、生活型態以及疾病之分子基礎差異,而準確地預測、預防、診斷與治療疾病;以服務面向可分為「檢測」、「預防」、「診斷」、「治療」、「照護」,以達成技術區分可分為數位健康、精準 療及再生與免疫醫療)請於計畫名稱前加註【精準健康】,以利作業。

八、  使用臺北醫學大學研發處級核心實驗室(生醫質譜影像核心實驗室、抗體及融合瘤核心實驗室、斑馬魚模式核心實驗室、神經科學核心實驗室、免疫監測核心實驗室、CRISPR基因編輯核心實驗室、人類微生物體核心實驗室、人體細胞組織優良操作核心實驗室)或臺北醫學大學聯合人體生物資料庫(Biobank)之計畫,給予審核分數(總分)2於計畫名稱前加註【核心實驗室】或【Biobank以利作業。本加分項目,如於計畫核定通過後,經查無落實執行,則該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下次申請本計畫時,將以計畫為單位予以扣除審核分數(總分)4分。

九、   計畫主持人申請111年度科技部計畫未獲補助者,轉申請次年北和計畫時,給予審核分數(總平均)2分。(請於個人資料表附件檢附【科技部申請證明】,如下圖)

十、   執行期限:112.05.01113.04.30

十一、成果發表:

1.   計畫執行期滿二年內,由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共同發表至少一篇原始著作SCI論文並分別擔任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並須於致謝中加註補助機構名稱及計畫編號。

2.   「醫事人員一般組」之論文繳交,不限SCI類型,但須為具同儕審查peer review之國內外學術性期刊。

 

◎相關表格下載:

個人資料表及研究表現指數AB(主持人)

個人資料表及研究表現指數AB(共同主持人)

校內及結盟醫院專題研究計畫RPI值計算注意事項

(研究論文積分計算方式以本公告之計算方式(填表說明)為準)

◎各計畫補助辦法下載:

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臺北醫學大學市立萬芳醫院專題研究計劃補助辦法

部立雙和醫院暨臺北醫學大學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 1) 112年度結盟醫院計畫資格名單.pdf
  • 2) AB表填寫說明.pdf
  • 3) image001.png
  • 4) 系統操作說明.pdf
  • 5) 個人資料表及研究表現指數AB表(主持人).doc
  • 6) 個人資料表及研究表現指數AB表(共同主持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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