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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蔡妮樺 - 研究成果與獎勵 | 2023-08-04 | 人氣:116

113年臺北醫學大學暨國防醫學院學術合作專題研究計畫公告徵求

即日起至112年9月16日止

請於截止日前將申請書(電子(僅接受PDF檔)或紙本)寄達所屬學校聯絡人

 

  • 計畫徵求重點

(一)   本計畫著重創新轉譯研究及研發成果的產學應用性。
(二)   重點徵求癌症轉譯、神經醫學、胸腔醫學、人工智慧醫療、代謝疾病及其他創新研究。

  • 計畫徵求類型(僅徵求整合型計畫)

(一)   計畫須由國防醫學院(含三總)及北醫大(含附屬醫院)共同提出,且雙方至少1位同仁擔任(子)計畫主持人。

(二)   計畫總主持人至少須擔任一件子計畫之主持人。

(三)   子計畫數:總計畫下需規劃3~5件子計畫,不足3件者不予補助。子計畫每件每年總補助金額以50萬元為限。

  • 團隊組成

(一)   總計畫主持人以112年8月仍執行國科會多年期計畫或國衛院多年期計畫(整合性醫藥衛生科技研究計畫)為優先。

(二)   臺北醫學大學申請人須為本校及附屬醫院之專任教師、專任主治醫師或專任助理研究員以上之研究人員。

(三)   國防醫學院(含三總)申請人須為該校專任教師講師資格以上,三總主治醫師或碩士級以上人員。

  • 申請金額:每人每件子計畫補助款來源為計畫主持人所屬單位預算,依據審查結果及整體預算後核定補助額度。
  • 核定說明:計畫之核定清單僅核予計畫主持人(含子計畫主持人,下同),且主聘在北醫大編制內同仁或國防醫學院之專任同仁,核定後不得更換人選;為有效運用經費,雙方人員申請擔任計畫主持人,總件數以1件為限。
  • 計畫執行期限及經費使用原則

(一)   計畫執行及補助期限:研究計畫執行以一年期為原則,自計畫提出之次年1月1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若為延續性計畫需提供研究進度報告並作為審查參考。

(二)   各計畫之經費來源依所屬主聘單位分由國防醫學院及北醫大補助,經費分攤及使用原則須依各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 申請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   計畫書整體(總計畫+子計畫)加總以 15頁為限,雙方主持人應填具相關申請書及實驗文件,並將上述文件經雙方主持人核章後轉成PDF 檔,於公告截止日前送交雙方承辦單位,逾期恕不受理。

(二)   計畫內容凡涉及人體試驗、動物實驗,或基因重組等相關實驗者,需提供實驗許可函或送件證明文件。

(三)   計畫主持人(含子計畫主持人,下同)於計畫執行期間不得出國連續超過六個月。己有長期出國計畫者,不得擔任前揭職務。

(四)   計畫主持人得編列主持人費(每月上限5千元),並視計畫核定經費考量核定。

(五)   研究計畫結束後兩個月內需繳交結案報告電子檔,逾期未繳交者不得再申請及執行本計畫。

(六)  本研究計畫之補助案,每件子計畫須於執行期滿二年內應繳交雙方合著之SCIE、SSCI論文。

【北醫研發處聯絡人】

李維毅先生

Emailwei021@tmu.edu.tw

電話:02-6620-2589#10445

手機:0939001268

陳國斌先生

Emailbenchen@tmu.edu.tw

電話:02-2736-1661#7111

【國防醫學院研發室聯絡人】

鄭文勝中校

Emailwnsny@mail.ndmctsgh.edu.tw

電話:02-8792-3100#18208

  • 1) 北醫國防113年合作研究申請書.doc
  • 2) 徵求說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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